[] [] [] 发布人:达聪学习网 发布日期:2022-06-03 共65人浏览过

张文显《法理学》(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完整内容点链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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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法学?

答:(1)法学是研究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问,是以法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它以特定的概念、原理讨论法律现象,寻求法律问题的答案。法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它来源于社会实践,又反过来为实践服务。

(2)法学的特征:

法学的研究总是指向法律现象或法律问题。法学的兴衰注定与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发展相关联:法制兴则法学繁荣;法制衰则法学不振。其他学问的发展,并不一定以法制和秩序的存在为条件。

法学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具有务实性。法学是一门实践性的科学,是人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法学必须关注和面向社会的世俗生活,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困惑、矛盾和冲突寻找到切实的法律解决方案,确立基本的原则,或为法律的决定作出合理而有说服力的论证。

法学是反映人的经验理性的学问,是人的法律经验、知识、智慧和理性的综合体现。

法学是职业性知识体系,它所使用的语言是冷静的、刚硬的、简洁的、合逻辑的,是经过法学家们提炼、加工和创造出的行业语言,与“日常语言”存在较大差别。

法学是反映研究者一定的价值立场或价值取向的学问,在法学中很难做到“价值无涉”或进行无立场的研究。

2如何认识和理解法学与相邻学科之间的关系?

答:法学与相邻学科联系紧密。法学吸收其他学科的认识成果深入了解法的本质和价值基础,同时法学以自己的认识成果推动其他学科的发展和新学科的产生。法律现象的许多问题并非纯粹的法学问题,很多是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学科问题。法学与其他学科关系密切。

(1)法学与哲学。哲学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和概括。在思想史上,法学属于哲学思想的组成部分;后期法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法学的任务在于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具体地应用于法律现实。法理学(法哲学)是对法的一般基础理论的哲学反思。

(2)法学与政治学。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是政治现象及其发展规律,涉及国家、政府、政党等,而国家、政府的组织与活动、各政党在国家中的地位等又脱离不了法律。法是政治活动和实现政治目标的一种常规形式。任何法治背后都有其政治逻辑,法学和政治学有着内在联系。加强对政治学的研究,有助于理解法律和法治建设。

(3)法学与经济学。法律已经成为市场体制的重要支撑,法学必然要关注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和发展变化。法学与经济学联系密切,二者均要研究法与经济的关系。法学从法律制度、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的角度来研究法与经济的关系,而经济学则从生产力、经济制度、经济规律和经济活动的角度来研究。二者的关系具体表现为: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及法所界定的权利和义务,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律既能推动也能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经济起能动作用。民主和法治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达的产物。将经济学的理论模式和研究方法引入法学领域,可以丰富人们对法律的认识。

(4)法学与社会学。法学与社会学关系尤为紧密,法学要研究社会中的法,社会学也要通过法律研究社会。法学与社会学互相结合的需要推动了法律社会学的产生和发展。法律社会学既是法学的分支学科,也是社会学的分支学科。

(5)法学与历史学。法学与历史学有密切的关系,表现为:法律是历史的产物,其生命不仅是逻辑,更重要的是经验。而历史学的实证研究方法也是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之一。

(6)法学与逻辑学。逻辑学是研究思维及其规律和规则的科学。二者共同关注的焦点是法律推理问题。逻辑问题贯穿于法律运行的各个环节,而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规范的逻辑表达形式是法律人职业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逻辑学也是法学教育的基础科目。

3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答:(1)法学方法论是指法律人在了解、认识并运用特定国家现行有效的实在法的内容或意义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则,其中包含了各种法学研究方法和对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法学方法论的内容包括法学方法论的原则和各种法学方法。原则对各种方法的适用发挥着导向功能,方法则在实际研究法律问题时发挥作用。

(2)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阶级分析方法,指运用阶级斗争的理论剖析各种社会现象、厘清利益关系的方法。

价值分析方法,指根据一定的价值标准对特定的研究对象(事物或活动)进行价值分析的方法。即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而揭示、确证或批判一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方法。价值评价是对事物价值的评价,其前提是价值事实和人们的价值观。

实证研究方法,指在价值中立的条件下,以对经验事实的观察为基础来建立和检验知识性命题的各种方法的总称。其特点是,通过对经验事实的观察、分析、比较并以此为依据来建立和检验各种理论,在事实领域之外,则运用逻辑和数学加以推论和判断。实证研究方法包括:

a.社会调查方法,指研究者提出问题,拟订方案,通过观察和实验收集资料和数据,进而提出知识性命题的方法。

b.历史研究方法,指对法律进行历史性的脉络回溯,总体上把握法律现象与经济、政治、文化相互作用的历史脉络,深化对现实法律问题的认识的方法。

c.比较研究方法,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进行比较研究的方法。

d.逻辑分析方法,其重要性在于法律规则本身的逻辑性、由规则所构成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的逻辑性以及法律规则适用的逻辑性。法学研究中的逻辑分析主要在四个层次上被使用:第一个层次是法律概念与法律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第二个层次是法律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第三个层次是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之间的逻辑关系;第四个层次是法律原则之间的逻辑联系。

e.语义分析方法,指通过分析语言的要素、句法、结构、语境等来揭示词和语句意义的研究方法。





内容来源:
张文显《法理学》(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第一编 法理学导论

 第一章 法 学

  1.1 复习笔记

  1.2 课后习题详解

  1.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二章 法理学的性质与对象

  2.1 复习笔记

  2.2 课后习题详解

  2.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与发展

  3.1 复习笔记

  3.2 课后习题详解

  3.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二编 法理学基本概念

 第四章 法、法律

  4.1 复习笔记

  4.2 课后习题详解

  4.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五章 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

  5.1 复习笔记

  5.2 课后习题详解

  5.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六章 法律体系

  6.1 复习笔记

  6.2 课后习题详解

  6.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七章 法的要素

  7.1 复习笔记

  7.2 课后习题详解

  7.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八章 权利和义务

  8.1 复习笔记

  8.2 课后习题详解

  8.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九章 法律行为

  9.1 复习笔记

  9.2 课后习题详解

  9.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十章 法律关系

  10.1 复习笔记

  10.2 课后习题详解

  10.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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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怎样认识中国特色法学体系?

答:中国特色法学体系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理论工程。近年来,法学界坚持把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作为新时代中国法学发展的总主题、总目标、总抓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致力于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目前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1)我国当前法学体系存在的不足:

不能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和实践。

缺乏对国内国际法治的一体化思考。

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不深入,不能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

(2)创新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构建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加强基础学科建设。法理学、法史学等基础学科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智识资源,是法学体系构筑的理论基础和学理支撑,必须加强建设才能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法学体系。

促进传统学科转型升级。一些传统学科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进程相比,仍存在理论脱离实际、概念和命题老化、研究方法陈旧等问题。尤其是宪法学、刑法学和民法学等,它们在法学学科体系中体量大、内容多、影响广,必须以研究和解决中国问题、凸显中国特色为导向,更加注重立足国情和本土资源,对复杂现实进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学总结、提炼规律性认识,来推动其升级和改造。

大力发展新兴学科。最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法治学、立法学、司法学、网络法学、数据法学、计算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空间法学等就是诸多新兴学科的代表。

支持扶持交叉学科。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各环节中的诸多问题,仅靠法学一个学科难以解决,需要哲学、政治学、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统计学、网络工程学、生物科学、数学等学科的共同参与,需要文理工医等学科领域的协同攻关,因而交叉学科的创新发展尤为必要。

5如何看待中国法学教育的基本模式与特征?

答:与美国模式、欧洲模式并立,我国法学教育的基本模式及特点如下:

(1)多元化、多层次的教育体系。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可以概括为:以法学本科教育为起点和基础,在此基础上实行多元化研究生教育的高等法学教育体系。研究生教育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

(2)多种类型教育有机结合,实行基本教育、特色教育和拓展教育有机结合的法律教育和人才培养模式。同时,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学院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适宜的法学教育拓展计划。

(3)秉承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并重、德法兼修的教育理念。法学教育关注法律人的素质教育,强调德法兼修。素质教育是法律专业教育的基础和核心。

(4)法学专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有机结合。除普通高校的法学本科教育外,我国先后建立了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这三所学院,主要从事法官、检察官、司法警官和律师的职业培训。

(5)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良性互动、有效衔接。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连接了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旨在推进法学教育发展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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