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发布人:达聪学习网 发布日期:2021-07-30 共485人浏览过


王利明《民法》(第7版)课后习题答案【点击文中链接获取完整内容】

1、简述民法的概念、特点及调整对象。

答:(1)民法的概念

民法一词来源于罗马法的市民法,我国的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法的特点

民法是私法

大陆法系学者大都是从公法和私法分离与对立的角度来界定民法的性质,民法是私法的核心。

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a.从历史沿革来看,民法始终是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b.从民法的内容来看,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就是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通关系。

c.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民法的保障。

民法是权利保障法

现代法治的精神是规范公权,保障私权,而民法最基本的职能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这就使得民法具有权利保障法的特点:

a.从历史来看,民法是为了对抗公权力的干预、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害而产生的。

b.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体系基本上是以民事权利为中心构建的。

c.民法通过权利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规则。从权利救济的角度来看,无救济则无权利。

民法是人法

21世纪是权利的世纪,是弘扬人格尊严和维护人的价值的世纪。在民法的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就是整个的国家。民法通过对人格权的保护,进一步强化对个人人格尊严的保护,形成了民法人文关怀的核心内容。


内容来源 王利明《民法》(第7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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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调整对象就是民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根据《民法总则》第2条的规定,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是指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包括以下两类:第一,基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格产生的人身关系。第二,基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一定身份产生的人身关系。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具有如下特点:

a.非财产性。人身关系不能直接表现为一种财产利益,它体现的是人们在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尽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人身关系也可以转化为财产利益,或者在受到侵害时可以采用财产补偿的方式,但是人身关系本身不以财产为客体,也不以财产为内容。

b.专属性。人身关系中所体现的利益与人身是很难分离的。尽管有一些人身权的内容可以由权利主体转让,但与财产权相比较,人身权的专属性更为突出。总体上说,人身权作为一种整体性的权利是不能转让的。

c.人格关系的固有性。人格关系中的利益大多是民事主体必需的利益,例如,生命、健康是民事主体与生俱来、终身享有的,否则,民事主体就很难享有人格独立与自由,甚至难以作为主体而存在。当然,身份关系不一定具有固有性。

民法对人身关系的调整,在价值上具有优先性,贯彻人本主义精神,其基本理念就是关爱人、尊重人,维护个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因此,《民法总则》第2条在规定民法的调整对象时,将人身关系置于财产关系之前,这也体现了对人身关系的重视。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具有如下特点:

a.财产关系包括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归属关系是指财产所有人和其他权利人因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是指因财产的交换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财产归属关系往往是发生财产流转关系的前提条件,财产流转关系通常又是实现财产归属关系的方法。

b.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重心是交易关系。交易,是指独立的、平等的市场主体就其所有的财产或利益进行的交换。在民法上,交易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普通形式是合同,其特殊形式是侵权损害赔偿和不当得利返还等。为了适应交易关系调整的需要,产权的确认和保护十分必要。

c.财产关系充分体现了主体的自由意志。主体享有对其财产的处分权,并有权依其意志移转财产所有权权能。财产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体现了法律给予主体充分的自由空间,国家尽量不予干预。但在身份关系中,当事人的意思自由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法律对结婚、离婚、收养都进行了比较严格的限制,亲属法上许多权利,如监护权、亲权等,都具有专属性,不得随意抛弃和转让。尤其在现代社会,为了保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弱者利益,法律逐渐加大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干预,因此婚姻家庭法具有私法公法化的趋势。

d.财产关系具有很强的变动性。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社会,财产往往只有通过流转才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实现其价值,因此,财产关系总是处于一种变化之中。而身份关系则具有极大的稳定性,通常不会发生变动,也不宜发生变动,其具有很强的人身专属性。

e.就救济方式而言,财产关系遭受侵害时是用损害赔偿等财产性的救济方法来解决的;而亲属、婚姻等身份关系在受侵害时较多使用非财产救济手段,当然,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0条的规定,在部分人身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也有权主张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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