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绪瑾《保险学》(第6版)配套题库【考研真题精选+章节题库】 【完整内容点击文中链接获取】
1、逆向选择[河北大学2016研]
达聪解答:逆向选择,是指那些有较大风险的投保人试图以平均的保险费率购买保险的现象。逆向选择意味着投保人没有按照应支付的公平费率去转移自己的风险损失,当某个更容易遭受损失的投保人购买了保险而无需支付超过平均费率的保险费,保险人就成了逆向选择的牺牲品。因此,保险人承保的任务就是控制逆向选择的发生,对不符合承保条件者不予承保或者有条件地承保。事实上,保险人并不愿意对所有不符合保险风险条件的投保人和投保标的一概拒保,而是愿意有条件地接受较大风险的承保。
2、默示保证[武汉大学2013研]
达聪解答:默示保证是指并未在保单中明确载明,但订约双方在订约时都清楚的保证。默示保证无须保险合同中文字的表述,一般是国际惯例所通行的准则、习惯上或社会公认的在保险实践中遵守的规则。其内容通常是以往法庭判决的结果,也是某行业习惯的合法化,与明示保证一样对被保险人具有约束力。默示保证在海上保险中应用较多。
3、险位超赔分保[中央财经大学2011研]
达聪解答:险位超赔分保,即险位超赔再保险,是指以每一危险单位一次事故中有限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的再保险方式。若总赔款金额不超过自负责任额,全部损失由分出公司赔付;若总赔款金额超过自负责任额,超过部分由接受公司赔付。但再保险责任额在合同中的规定,也是有一定限度的。险位超赔在一次事故中的赔款计算,有两种情况:①按危险单位分别计算,没有限制;②有事故限额,即对每次事故总的赔款有限制,一般为险位限额的2至3倍,即每次事故接受公司只赔付2至3个单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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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弃权与禁止反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0研]
达聪解答:弃权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的行为,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构成保险人的弃权必须具备两个要件:①保险人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无论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②保险人必须知道有违背约定义务的情况及因此享有抗辩权或解约权。
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也称为禁止抗辩。弃权与禁止反言在人寿保险中有特殊的时间规定,保险人只能在合同订立之后一定期限内(通常为2年)以被保险人告知不实或隐瞒为由解除合同。弃权与禁止反言的限定可以约束保险人的行为,要求保险人为其行为及其代理人的行为负责,同时也维护了被保险人的权益,有利于保险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
5、绝对免赔额[青岛大学2019研]
达聪解答:免赔额有绝对免赔额和相对免赔额之分。绝对免赔额是指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不论损失大小,保险人均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即无论受害人的财产是否全部损失,免赔额内的损失均由被保险人自己负责赔偿。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损失额小于合同中所规定的起赔限额,被保险人承担全部的损失。免赔额的确定,一般以具体数字表示,也可以规定赔偿限额或赔偿金额的一定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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